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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讓之孝第43課

課程簡介

夫子稱讚泰伯讓位是至德的表現,整個讓國大局在一片和諧的默契中完成,其中有許多的眼力、人情世故及辦事方法值得學習。泰伯讓國不僅是孝道的表現,同時也指導我們,如何成人之美,和諧大局。
 

課程教材

論語講要 泰伯篇第八 第一章

子曰:泰伯其可謂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

殷朝時代,陝西邠州有一小國,因受異族狄人侵犯,國君古公亶父遷居陝西鳳翔岐山之下,改國號為周。後來周武王伐紂而有天下,追尊古公為太王。

古公有三個兒子,長子泰伯,次子仲雍,少子季歷。泰伯是法定的君位繼承人,但古公認為季歷的兒子名昌,有聖人的瑞相,預料他將能興周,有意傳位給季歷,以便再傳給昌,但未明顯表示。

泰伯了解古公的意思,在古公生病時,便託辭到南方採藥。他的二弟仲雍也有此意。於是他和仲雍一同拜別父親,到了江南的吳地,從當地習俗,斷髮文身。伯仲二兄既出,季歷不能出,必須在家事父。古公臨終,遺囑季歷,報喪給泰伯和仲雍。古公薨,季歷遵囑接回伯仲。喪事畢,泰伯和仲雍計議讓位給季歷,季歷不受。泰伯乃言自己已經斷髮文身,不能再治理國家,又偕仲雍出國至吳。季歷遂立為君,後來傳位給昌,為殷朝的西伯。昌的兒子名發,伐紂成功,為周武王,尊昌為文王。

以上是泰伯三讓天下的大致情形,讓是讓國,孔子是周朝人,所以用天下二字。

三以天下讓一句,古注爭議很多,鄭康成注,太王死後,泰伯接到告喪的訃聞,並未奔喪回來。劉寶楠認為鄭注比較合理。但韓詩外傳,論衡,吳越春秋等書,都說泰伯和仲雍奔喪回國,在喪事完了,又到吳地。究竟事實如何,已難考證。若以情理推論,古公既有遺囑,季歷不能不遵囑接回伯仲。伯仲到南方,並非不告而別,只說為採藥而去,迨聞父喪,沒有理由不回來。至於回來以後,是否能如原意讓得了位,因已文身,不能治國,且有古公默契在前,自無問題。

孔子稱讚泰伯的道德,高到了極處。他曾經以天下三度讓給季歷,人民不知道如何稱頌他的至德。

泰伯與仲雍託辭要到南方時,古公,季歷,心裡都明白,他們父子兄弟均以國事為重,彼此在心照不宣中完成讓國大事。我們讀這一章書,當學太王的眼力、泰伯、仲雍讓國的道德。最難得的是泰伯,讓得那樣和平,而且處置得合情合理,所以孔子稱許他至德。

古注「三讓」有多種解釋,今舉兩種,以資參考:

一、邢昺疏引鄭玄注:「太伯因適吳越採藥,太王歿而不返,季歷為喪主,一讓也。季歷赴之,不來奔喪,二讓也。免喪之後,遂斷髮文身,三讓也。」

二、王充論衡四諱篇:「昔太伯見王季有聖子文王,知太王意欲立之。入吳採藥,斷髮文身,以隨吳俗。太王薨,太伯還,王季辟主,太伯再讓。王季不聽,三讓曰,吾之吳越,吳越之俗,斷髮文身。吾刑餘之人,不可為宗廟社稷之主。王季知不可,權而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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