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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與小人之辨(12):承擔力的差別《衛靈公15-34》第13課

課程簡介

君子是大受之才,可以承擔遠大的責任;小人無法大受,但可以有淺近之能。不可用小事評斷君子,就像老虎不可搏鼠;不能以大任賦予小人,就好比狐狸不可鬥牛。

 

課程教材

論語講要 衛靈公篇第十五 第卅四章

子曰:君子不可小知,而可大受也。小人不可大受,而可小知也。

依何晏集解,君子之道深遠,不可以小事了知其能力,然而他可以接受重大任務。小人之道淺近,可以小事見知於人,然而不能擔當大任。

各注引淮南子主術訓:「譬猶狸之不可使搏牛,虎之不可使搏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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