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陽貨17-21


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穀既沒,新穀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錦,於女安乎。曰:安。女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白話解釋】
宰我問孔子:為父母服喪三年,實在太久了。並依俗語舉出不需要三年的理由,而說:如果三年不為禮,則對禮節已遺忘而荒廢;三年不學樂,則對音樂也是生疏而荒廢,對於禮樂生疏而荒廢謂之禮崩樂壞,所以喪期不可過長,一年已經是極限了。去年的舊穀已吃完,今年新收成的稻穀已經登場,鑽木取火四季用的木不同,一年已周而復始,這是一年的天然週期,所以守喪一年便可盡哀思了。孔子問宰我:如將三年之喪縮短為一年,則在父母去世周年之後,就可以吃米飯、穿華美的衣服,你能心安嗎?宰我回答:能心安。孔子告訴宰我,你心既能安,那你就去做吧。一個君子當他父母去世服喪期間,內心總是思念著父母,吃了好吃的東西,並不覺得甘美,聽到優美的音樂,也快樂不起來,居住在華屋也不覺得舒服安穩。假使你覺得服喪一年能夠心安,那你就服喪一年吧。宰我出去之後,孔子對其餘弟子說:宰予真構不上仁孝,自殷商以來,三年之喪就是天子以至庶人都通行的喪期。因為人出生到三歲,都離不開父母的懷抱,宰我對父母還有三年之愛嗎?
【章旨】
此章透過宰我之問,而知父母之喪三年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