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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鄙夫可與事君也與哉。其未得之也,患得之,既得之,患失之。苟患失之,無所不至矣。

【白話解釋】

孔子說:一個貪圖名利、行為卑鄙、沒有品行的人,這種人可以事君、為國家辦事嗎?實在是不可以的,因為這樣的人貪圖個人名利,患得患失,還沒得到功名利祿時,不擇手段、想方設法,惟恐得不到。得到了,又憂患失去。如果憂患失去富貴,那就會想盡辦法保住,這種人可以為國家辦事嗎?

【章旨】

此章論患得患失名利的人,是無法為公辦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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