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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泰伯其可謂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

【歷史背景】

殷商時,陝西邠州有一小國,因為受了異族狄人的侵犯,國君古公亶父遷居陝西風翔岐山下,改國號為周。後代周武王伐商紂王而有天下,追尊古公為太王。古公生了三個兒子,長子泰伯,次子仲雍,少子季歷,季歷生的孩子名叫昌,是武王的父親,即周文王。古公見昌與眾不同,預料他將能興周,故希望以季歷為繼承人,以便再傳位給昌。但照理君位應傳給長子泰伯,泰伯是法定的君位繼承人,然泰伯知道父親心意,在古公生病時,便托辭到南方採藥,就偕同次弟仲雍拜別父親出走,至江南吳地,並順從當地習俗斷髮文身,自號句吳,後來成為吳國的始祖。古公過世時,季歷遵遺囑接回泰伯、仲雍,然泰伯、仲雍只願回來奔喪,不願接皇位,且言自己已斷髮紋身,不能再治理國家,於是又偕同仲雍至吳國。季歷依古公故去的心意繼位為君。後來傳位昌為殷商的西伯(南朝西方諸侯之長),昌之子姬發,消滅商紂,統一天下,尊昌為文王。

【白話解釋】

孔子說:泰伯,他的道德可以說是到了至高處,曾經以天下三度讓位給季歷。至於三次讓國的情形如下,第一次讓是為了躲避王位而告別父親到南方,第二次讓是父親過世,泰伯回來奔喪,但不接受繼位,第三次讓是季歷還是推位給他,泰伯言已在吳越之地,依當地風俗而斷髮文身,此種形象在中原是受到刑罰之相,不可為宗廟社稷之主。泰伯始終沒有顯露他讓國的痕跡,他保全了父親的慈愛,又能保全父子兄弟的感情,這種崇高的德行,一般人無從讚歎如此殊勝的至德。

【章旨】

孔子推崇泰伯讓位的崇高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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