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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思為之宰,與之粟九百,辭。子曰:毋,以與爾鄰里鄉黨乎。

【白話解釋】

原思,姓原,名憲,字子思,孔子弟子,少孔子二十六歲。家境貧窮,而樂於求道。孔子當魯司寇時,原思是他的家臣。

原思為孔子的家臣,孔子給他九百斗粟,他推辭不肯接受。孔子說:不可推辭,你如果有多餘,可贈送給你行政區域的鄰里或是分給宗族。

 

【章旨】

本章與上章合觀,可知聖人執兩用中之道也。原憲是弟子中最窮者,而且所領的是常祿,故不許辭。子華使齊,家不窮困,故責冉有多給。冉有多給是過,原憲推辭所得的俸祿是不及。聖人處理事情是用中道,不會過與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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