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里仁4-18


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
【白話解釋】
孔子說:為人子者,侍奉父母,見父母的過失微微的在心裡發動時,就要勸諫,不要等他形成大過。若見父母的心意不肯聽從勸諫,表示過逐漸形成,甚而形成大過,此時孝子依然對父母尊敬,而不違背諫勸的初衷,繼續進諫。如果見到父母心意不肯聽從,恐怕觸怒父母,於是停止勸諫,則非人子孝親之道。若屢諫不從,甚至受到父母的怒斥,孝子也不辭勞苦,不敢有絲毫怨忿的言語或表情,內心雖然憂慮父母恐釀成大過,但不埋怨父母不受勸諫,依然不斷的勸諫,但須講究善巧方便而已。
【章旨】
此章是孔子示人子諫諍父母理由與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