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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給孩子的傳家禮》居家 10–行不中道


    二、為人子坐不中席,行不中道。

    小時候看電視劇,土匪出場時都會揮者刀大喊:『此樹是我栽,此路是我開,欲從此路過,留下買路財。』這年頭,在城市裡不會有揮刀相向的土匪,但是倒真的有擋人急路的行人。凡事為他人著想,永遠為他人留一條路是『行不中道』的內涵。

    日前在路上見到四個剛放學的高中女生,青春洋溢的女孩們有說有笑地並肩走在人行道上,輕聲的笑語伴著和煦的氣息裡應是一幅映照著春日暖陽的午後美好風景,行人本應為這青春的美好微笑,但卻是為之皺眉,因為,她們並肩而行!

    眾所周知,台北的人行道不論是狹窄還是寬廣,左邊有停放的摩托車、右邊有店家的騎樓堆積物,一旦三四個人肩並肩,後面的人是既無法超前也難以繞道,真要繞道得走在車道,車道往往還並排停車,增添無謂的危險。於是,女孩們的背後,就像童話故事《金鵝》一樣,後面連著幾個不得不隨著她們放慢腳步的行人。直到一個趕路的婦人連喊了數聲「借過」,女孩們才恍然發現她們的青春耽誤了眾人的青春。

    而我們更常遇到的狀況是邊走路邊滑手機的路人甲乙丙丁戊,這些馬路低頭族不但影響他人行路順暢安全,也將自己暴露在危險之中。

    已故的影星,也是聯合國親善大使奧黛麗赫本曾說: 「若要姿態優雅,記得走路時行人不只你一個。」

    《常禮舉要》裡說「行不中道」,走路時不要走在路中央,就是這個道理: 不要擋了前後方的交通,把我的便利建立在他人的不便上。搭乘捷運手扶梯時,我們都知道要把左邊留給趕路者,在路上行走也是一樣,走路靠旁邊,將通道順暢地留給後方那位趕著上班打卡或返家做飯的行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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