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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泰伯稱為「至德」的理由第196課

本集課程重點包括:

一、孔子看人的眼光

泰伯篇的第一章,特別談到孔子的春秋眼力,孔子的眼光與常人不同,能夠一字之褒,一字之貶,顯出歷史的真相,孔子曾說「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孔子對吳國開國的泰伯,評價就是「至德也已矣」,已就是止,至德就是德沒有比泰伯更高的,至德的理由是「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三有時候是實數,有時候是虛數,此處是實數,即泰伯三次讓天下,老百姓沒有辦法來稱讚他。因為老百姓不知道這件事情,「無得」就是得不到泰伯讓天下的事蹟,自然無從讚歎。

 

二、三讓天下是哪三次

周朝的開國是古公亶父,他有三個孩子,老大泰伯,老二仲雍,老三季歷。季歷生了姬昌,也就是後來的文王,當時古公亶父看到姬昌,非常感慨的說:「我世當有興,其在昌乎。」即希望姬昌能繼承王位興周。老大泰伯與老二仲雍一聽,就知道父親的心意,於是拖病、拖辭離開周朝,到一千四百公里遠的地方去採藥,躲得遠遠的。因為按照周朝的宗法制度,傳位要傳給嫡長子,古公亶父不能違背宗法制度,而且泰伯也很賢能,怎麼可以廢,所以古公亶父只能感嘆,兩個兒子聽懂了,便拖辭去採藥,此時大家心照不宣。

至於三讓天下是哪三讓,一是古公亶父生病,季歷找兩個哥哥回來,他們不回來。二是古公亶父過世,季歷請他們回來奔喪,他們也不回來,季歷只好當喪葬的主持人,喪葬過後,兩個哥哥才回來,三是季歷請他們接王位,可是此時他們已經斷髮紋身,不能參加祭祀,不能繼承家族的合法的地位,以上是三次讓。
另外的說法是刑昺引鄭康成說:「第一讓是:古公亶父過世了,季歷為喪主,請兩位哥哥回來,他們不回來。第二讓是:季歷在喪事期間請他們回來主持喪事,他們也不要。第三讓是免喪的時候,他們回來了,但是已經斷髮紋身,所以也不能夠繼承王位了。」

 

三、明明是讓國,為何說是讓天下?又為何要讓的隱密?

這裡講的天下,就是春秋眼力,因為沒有泰伯、仲雍這一讓,姬昌不可能繼承國君,那他的兒子姬發(周武王),就不可能統一天下,所以周朝的天下,是泰伯跟仲雍讓出來的,叫做三以天下讓,不是三以國家讓。

「民無得而稱焉」,老百姓沒有感覺,所以沒有辦法用語言來稱讚,為什麼要讓的隱密?因為按照周朝的宗法制度,怎麼都輪不到老三季歷。讓的如此合理,讓的百姓都看不到,這種能耐是很難的。

 

四、泰伯、仲雍除了讓天下之外,另有作為

 

爭之不足,讓之有餘,泰伯也沒有損失,他到吳國,憑藉其德能,被擁立為領袖,他們繼續享有國祚,所以有時候讓,反而更有後福。歷史要長遠、多面向的看,泰伯跟仲雍把吳國建立成文化之國,現在江南的傳統、風光、文化,都感謝泰伯和仲雍。

 

 

泰伯篇第一白話解釋

 

【經文】

子曰:泰伯其可謂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

 

【歷史背景】

 

殷商時,陝西邠州有一小國,因為受了異族狄人的侵犯,國君古公亶父遷居陝西風翔岐山下,改國號為周。後代周武王伐商紂王而有天下,追尊古公為太王。古公生了三個兒子,長子泰伯,次子仲雍,少子季歷,季歷生的孩子名叫昌,是武王的父親,即周文王。古公見昌與眾不同,預料他將能興周,故希望以季歷為繼承人,以便再傳位給昌。但照理君位應傳給長子泰伯,泰伯是法定的君位繼承人,然泰伯知道父親心意,在古公生病時,便托辭到南方採藥,就偕同次弟仲雍拜別父親出走,至江南吳地,並順從當地習俗斷髮文身,自號句吳,後來成為吳國的始祖。古公過世時,季歷遵遺囑接回泰伯、仲雍,然泰伯、仲雍只願回來奔喪,不願接皇位,且言自己已斷髮紋身,不能再治理國家,於是又偕同仲雍至吳國。季歷依古公故去的心意繼位為君。後來傳位昌為殷商的西伯(南朝西方諸侯之長),昌之子姬發,消滅商紂,統一天下,尊昌為文王。

 

【白話解釋】

 

孔子說:泰伯,他的道德可以說是到了至高處,曾經以天下三度讓位給季歷。至於三次讓國的情形如下,第一次讓是為了躲避王位而告別父親到南方,第二次讓是父親過世,泰伯回來奔喪,但不接受繼位,第三次讓是季歷還是推位給他,泰伯言已在吳越之地,依當地風俗而斷髮文身,此種形象在中原是受到刑罰之相,不可為宗廟社稷之主。泰伯始終沒有顯露他讓國的痕跡,他保全了父親的慈愛,又能保全父子兄弟的感情,這種崇高的德行,一般人無從讚歎如此殊勝的至德。

 

【章旨】

孔子推崇泰伯讓位的崇高德行。

 

 

《論語講要》原文

殷朝時代,陝西邠州有一小國,因受異族狄人侵犯,國君古公亶父遷居陝西鳳翔岐山之下,改國號為周。後來周武王伐紂而有天下,追尊古公為太王。

泰伯了解古公的意思,在古公生病時,便託辭到南方採藥。他的二弟仲雍也有此意。於是他和仲雍一同拜別父親,到了江南的吳地,從當地習俗,斷髮文身。伯仲二兄既出,季歷不能出,必須在家事父。古公臨終,遺囑季歷,報喪給泰伯和仲雍。古公薨,季歷遵囑接回伯仲。喪事畢,泰伯和仲雍計議讓位給季歷,季歷不受。泰伯乃言自己已經斷髮文身,不能再治理國家,又偕仲雍出國至吳。季歷遂立為君,後來傳位給昌,為殷朝的西伯。昌的兒子名發,伐紂成功,為周武王,尊昌為文王。

以上是泰伯三讓天下的大致情形,讓是讓國,孔子是周朝人,所以用天下二字。

三以天下讓一句,古注爭議很多,鄭康成注,太王死後,泰伯接到告喪的訃聞,並未奔喪回來。劉寶楠認為鄭注比較合理。但韓詩外傳,論衡,吳越春秋等書,都說泰伯和仲雍奔喪回國,在喪事完了,又到吳地。究竟事實如何,已難考證。若以情理推論,古公既有遺囑,季歷不能不遵囑接回伯仲。伯仲到南方,並非不告而別,只說為採藥而去,迨聞父喪,沒有理由不回來。至於回來以後,是否能如原意讓得了位,因已文身,不能治國,且有古公默契在前,自無問題。

孔子稱讚泰伯的道德,高到了極處。他曾經以天下三度讓給季歷,人民不知道如何稱頌他的至德。

 

泰伯與仲雍託辭要到南方時,古公,季歷,心裡都明白,他們父子兄弟均以國事為重,彼此在心照不宣中完成讓國大事。我們讀這一章書,當學太王的眼力、泰伯、仲雍讓國的道德。最難得的是泰伯,讓得那樣和平,而且處置得合情合理,所以孔子稱許他至德。
 

古注「三讓」有多種解釋,今舉兩種,以資參考:

一、邢昺疏引鄭玄注:「太伯因適吳越採藥,太王歿而不返,季歷為喪主,一讓也。季歷赴之,不來奔喪,二讓也。免喪之後,遂斷髮文身,三讓也。」

二、王充論衡四諱篇:「昔太伯見王季有聖子文王,知太王意欲立之。入吳採藥,斷髮文身,以隨吳俗。太王薨,太伯還,王季辟主,太伯再讓。王季不聽,三讓曰,吾之吳越,吳越之俗,斷髮文身。吾刑餘之人,不可為宗廟社稷之主。王季知不可,權而受之。」

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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