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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什麼是門當戶對第99課

本集課程重點包括:

一、本章講找對象的標準

      父母都很關心子女的婚姻,雖然現在講究自由戀愛,但是父母親的擔憂跟古人一樣,都希望他們幸福美滿,不要隨便離婚造成家庭的破碎,讓下一代有一個正常的生活以及美好的成長環境。所以找對象十分重要,本章說明孔子如何幫他女兒找對象。

 

二、公冶長的故事

      公冶長名長,字子長,是孔子的弟子,名列七十二賢,有認為是齊國人,較多說法認為是魯國人。公冶長曾經犯過死罪,被綁著黑繩子關在牢獄當中,但其實他是無辜的,他的品德端正,可以與孔子家門當戶對,所以孔子將女兒嫁給他,也是以行動證明他的人格清白。

 

三、合理地抉擇古注

      關於公冶長通達禽言鳥羽的說法,古注有認為不值得相信。但此類之事《周禮》等古代經傳注疏多有記載,應該以平常心合理地看待,正確地抉擇。

 

 

公冶長篇第一白話解釋

【經文】

子謂公冶長可妻也。雖在縲絏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

 

【字詞解釋】

妻:ㄑㄧˋ,以女嫁人。

縲絏:ㄌㄟˊ ㄒㄧㄝˋ。縲,大繩。絏,繫也。縲絏是將犯人用黑色大繩綑綁,比喻監獄。

 

【白話解釋】

      前言:公冶長,孔子弟子,姓公冶,名長。史記說他是齊國人,孔安國則說他是魯國人。自幼家貧,勤儉好學,博通書禮,終身治學不仕,世傳此人聽得懂動物語言。此章記載他正直行事卻獲罪被關,罪非其罪,所以孔子把女兒嫁給他。事情原由為公冶長從衛還魯,途中聞鳥相呼,往青溪食死人肉。不久,見一老太太當道而哭。公冶長問其原因。老太太說:我兒前日出門,至今沒回家,相信已死,但不知在何處?公冶長回答:剛剛聞鳥相呼,往青溪食肉,或許是你兒。老太太前往,果然見到兒子的屍體。即報村官事實。村官以殺人論罪公冶長,並關進監獄。公冶長以解鳥語答辯。獄主為了試驗是否真實,關在監獄六十日,後有麻雀在獄柵上相呼,說白蓮水邊,有運大米的糧車翻覆,大米散落在地,收斂不盡,可以往水邊啄之。獄主遣人去現場證明,果如其言。後公冶長又解豬及燕語,都得到證驗,於是獲釋。

      正文:孔子評論公冶長德行純備,可以把女兒嫁給他做妻子。正直行事卻獲罪被關,雖受牢獄之災,然非其應得之罪。即以女兒嫁之,可見孔子是一位明辨是非的智者,並由此彰明衰世用刑之枉濫,勸將來守正之人。

 

【章旨】

      此章孔子評論弟子公冶長雖受刑罰,無損其賢。

 

 

《論語講要》原文

      孔子曰:公冶長,可與以妻也。雖受牢獄之災,然非其應得之罪也。即以其女嫁之。

      公冶長為孔子弟子,史遷謂為齊人,孔安國謂為魯人。皇疏引范甯云,公冶長行正獲罪,罪非其罪,孔子以女妻之,將以大明衰世用刑之枉濫,勸將來實守正之人也。又引論釋一書記載云,公冶長從衛還魯,途中聞鳥相呼,往青溪食死人肉。須臾見一老嫗當道而哭。冶長問之。嫗曰:我兒前日出,至今不反,諒已死,不知所在。冶長曰:向聞鳥相呼,往青溪食肉;或許是汝兒。嫗往,果得其兒,已死。即報村官事實。村官以殺人罪歸冶長,付獄。冶長以解鳥語辯之。獄主試其實,繫冶長在獄六十日,卒有雀在獄柵上相呼,謂白蓮水邊,有運粟車翻覆,粟散在地,收斂不盡,往啄之。主遣人往驗,果如其言。後又解豬及燕語,屢驗。於是獲釋。

      公冶氏解鳥語,先儒多以不經,往往避而不言,程氏樹德論語集釋按周禮秋官,夷隸掌與鳥言,貉隸掌與獸言,又舉經傳注疏,古多通鳥獸語者,何不經之有。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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